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搞不懂 这人竟用手枪对自己连开两枪

来源:乐山新闻网 作者:乐山新闻网 时间:2007-05-15 Tag: 点击:

    本网讯(记者 袁民耀) 4月10日,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以乐市中检刑诉(2007)10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郝小磊(化名)犯非法持有枪支罪,并于20日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出公诉,法院于同日立案。近日,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人郝小磊犯非法持有枪支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。

    2007年2月15日凌晨1时许,郝小磊与徐某、宋某等吃完宵夜后,乘座宋翔驾驶的川L07673面包车回家,当车行至乐山市市中区新村时,郝小磊掏出一把仿制式手枪连开两枪,试图自杀未果。同车的徐四平将该枪夺下并交予郝小磊的母亲林容芳。同年2月15日11时许,公安机关在郝小磊家中搜缴了该枪支及弹夹一个、子弹两发。经鉴定,收缴的枪支是自制手抢,且具有足以致人死亡的杀伤力。

    据了解,诉讼中,被告人郝小磊自愿认罪。法院认为:被告人郝小磊违反规定非法持有枪支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,应予惩处。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。被告人郝小磊自愿认罪,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,但根据其犯罪情节,对其不宜适用缓刑。被告人郝小磊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郝小磊自愿认罪,请求对其从轻处罚意见法院予以采信。为此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项、第四十五条、第四十七条、第六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司法部《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第九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被告人郝小磊犯非法持有枪支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。

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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