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山市于2004年设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以来,逐年加大专利申请资助力度,对符合专利资金资助条件的,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;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;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500元。至2007年底,已资助专利项目134项,共计发放资助资金19万元。
2007年度第一批资助专利项目62项,资助金额为11万元。其中,发明26项,资助资金7.8万元,占资助资金总额的71%;实用新型28项,资助资金2.8万元,占资助资金总额的25 %;外观8项,资助资金0.4万元,占资助资金总额的4%。资助项目中,职务发明27项,占资助资金总额的47%;非职务发明35项,占资助资金总额的53%。从对各类专利资助金额的额度来看,对发明专利资助力度较大,从对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资助额度来看,非职务发明比例略高于职务发明,但对职务发明的资助力度已远远高于往年。
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设立和实施,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、尤其是企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,有利于培育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,必将促进专利技术转化,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。同时,也必将促进我市专利申请数量的稳步增长和质量的迅速提高。

